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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格矿业: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的公告

2022-12-15 18:28:00   来源:  

证券代码:000408       证券简称:藏格矿业         公告编号:2022-084


【资料图】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二、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 2022 年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回购价格

不超过人民币 44.40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 日、2022 年 11 月 17 日分别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2-07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

报告书》(公告编号:2022-078)。

  截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A 股股份 9,920,991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 0.63%;

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 31.4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6.9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为 299,994,432.68 元(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来源、回购价格、

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

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

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推动

公司的长远发展。

  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改变公司的上

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回购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形。在回购期间内,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于自

身资金需要,根据其通过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预披露的减持计划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2,853,000 股,前述减持与公司在回购方案中披露的控股

股东的减持计划安排一致;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于

质押融资债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协议转让尚在办理过户。除此以外,公

司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内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

票的情形。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

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022 年 11 月 10 日、11 月 11 日、11 月 14 日、11 月 15 日、11 月 16 日)公

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 46,633,577 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 25%(即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

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公司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股份将依法

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在回购股份实施上述用途/注销之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

   公司后续将适时作出安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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